根据****长管拖车组装及定期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长管拖车组装及定期检验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工业园2号8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开发区****工业园2号8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6′36.769″,N23°33′37.923″,占地面积8699.7平方米,建筑面积3189平方米。项目主要对外来的压缩气体(氢气、氦气、天然气)长管拖车提供维修、检测、组装等服务,预计检修服务长管拖车200台/年。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残气置换过程中产生的残留气体通过直连管道收集,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除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直连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补胶、调漆、喷漆、烘干、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经“旋流水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蒸汽吹扫过程中(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直连管道收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直连管道收集,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