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机构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理决定书 | ||||
****行政处理决定书
西人社监理字〔2025〕第2号
****:
****公司拖欠工资。经查,你公司拖欠劳动者蒲某工资9000元,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及欠条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理: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依法全额支付蒲某工资9000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法院强制执行。
地 址:**县北环路人社局四楼
电 话:0916-****699
****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