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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批准高新区**滨路以南、纵十八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漳高自然资〔2025〕32号)收悉。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高新区**滨路以南、纵十八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如下:
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77933.50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23%,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未尽事宜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实施细则》《**高新区**滨路以南、纵十八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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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