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区农村地区劳动力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的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延人社发〔2018〕4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的批复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公示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向****就业促进科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
公示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
联系电话:010-****4615(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市**区高塔街53号(****就业促进科)
特此公示
****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