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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网 |
| 生效日期: | 2023-04-1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环境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修改单和<**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文件要求,****环境局****分局作为派出机构不得出具环评审批意见。****环境局审批的****生态环境局在**地区行署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