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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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标识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项目投诉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2025〕44号)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200001468。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313,地址:**市**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8745

****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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