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九襄镇大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关于对大木村9组闲置空地公开竞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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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木村9组闲置空地公开竞租的公告



****关于对大木村9组闲置空地

公开竞租的公告


为充分盘活大木村辖区内闲置空地,确保国有资产效益更好地服务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经大木村“两委”研究决定对九襄镇大木村9组(108国道至大木村9组路口右侧)闲置空地拟采取竞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范围

位于九襄镇大木村9组(108国道至大木村9组路口右侧),已收储的约1000平方米空地。

二、竞租条件

(一)承租人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的能力和条件;

3、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4、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5、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租赁事项:

1、竞租的地块为空地坝出租,水、电、营业执照等附属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仅可用于第一、三产业相关活动。

3、如需硬化场地或搭建临时构筑物,由承租方自行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申报批****人民政府上报批准建设方案,方案应明确建设风貌、用料,经营范围等,****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照方案建设。

(三)租赁约定:

租赁期内,未征得****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调整,须报****批准后,方可调整。在租赁期间,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政策调整变化、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资产,相关租金以未使用时间按比例部分退还中标方,除此之外,中标方所有建设建筑和其他投入等可自行处理,但一概不予补偿。

三、竞租期限

租赁期为2年,自2025年8月起至2027年7月(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四、竞租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租赁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16:30前持相关证明到****委员会报名。

(二)报名所需的材料:

自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可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填写《九襄镇大木村9组(108国道至大木村9组路口右侧)闲置空地竞租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初审

竞标人资格初审合格后需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如中选,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复耕保证金5000元;如未中选,****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6:30时。标书代写

缴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账号:744********010899

开户行:**省农村信用社

(五)资格复审

招标组据实对报名人或企业信息进行复审,审核通过自动取得竞租资格,审核未通过,及时告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

(六)召开竞租大会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于2025年7月31日10:00时,在****委员会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租金竞租起始价:3万元/年,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00元,最终以出价高者中选。

(七)签订合同交纳租金

****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中选结果正式生效,****委员会通知中选方签订《租赁合同》,中选方须在3日内及时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不包含平整场地的一切费用),逾期视为违约,取消中选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5000元。签订合同后的前3个月作为免租期,承租方需在免租期内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同时将该地块使用****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营。

五、责任和义务:

(一)基础设施维护

由竞租中选方负责所竞租到的土地基础设施完善(含土地平整),并进行维护保养。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基础设施,如维修不到位,将在违约保证金中扣除进行维修。

(二)安全治安责任

竞租中选方对竞租到的资产安全工作负全责,发生事故、破坏、盗窃等安全、治安事件,由竞租中选方负责处理,并全部承担产生的责任。

(三)运行管理

竞租中选方按照合同规定、法律法规及九襄镇城乡环境整治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并符合环保要求,竞租中选方不按九襄镇管理要求或违反合同条款的,合同终止,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中选方须在合同终止十日内自行移除安装的设备设施及商品,如10日内未自行移除,****委员会有权使用复耕保证金进行移除。

1、未经****允许私自改变竞租场地用途行为。

2、私自搭建各类设施行为。

3、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4、****政府管理的其他行为。

5、在竞租场地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政府未作他用且中选方有意继续经营,可按照租金不低于10%涨幅签订合同继续承租,如不再承租且无违约行为,自行拆除土地上的所有构筑物并复耕土地恢复原状,经九襄镇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

七、联系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752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979

附件: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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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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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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