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兴福镇南吴村钢结构(三)车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兴福镇南吴村钢结构(三)车间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合格的施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兴福镇南吴村钢结构(三)车间项目
3、建设地点:兴福镇南吴村旧村中段,付元路以西。
4、建设规模:车间东西32.26米,南北32.86米,共二层,建筑面积2120.00平方米;一层层高12.0米,二层层高3.8米,檐总高度15.8米。
5、计划投资:180.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80.2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按照甲方设计要求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3、本次招标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材料要求:请投标人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报名方式
①邮箱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②现场报名: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送至****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省**市滨**彭李街道渤海十一路917号**嘉苑华清园33号楼沿街3-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8日09:30时。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省**市滨**彭李街道渤海十一路917号**嘉苑华清园33号楼沿街3-101室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http://www.****.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133****61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滨**彭李街道渤海十一路917号**嘉苑华清园33号楼沿街3-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韩工133****8897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