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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128MB1H86673E | 建设单位法人:琼次仁 |
| 余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市**县美玉乡 |
| **市**县伟曲重点河段美玉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4-防洪治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市**县美玉乡 |
| 经度:97.41034,98.24414 纬度: 30.19489,28.653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6-15 |
| 昌环发〔2017〕6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45.71 |
| 33.1 | 运营单位名称:**** |
| ****2128MB1H8667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5MACW6DY5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5MACW6DY53W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2024-10-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1 |
| 2025-06-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8498.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洪堤5250m,其中卡差村段防洪堤长3370m,其中左岸长度1693m,右岸长度1677m;美玉村段防洪堤长1880m,其中左岸长度945m,右岸长度935m。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总长3450m;较环评阶段防洪堤长度减少。卡差村**防洪堤2554m,其中左段**堤防1209m;右岸**堤防1345m;美玉村格吉卡自然村段堤防结构采用直墙式埋石混凝土结构,**堤防419m,均位于左岸。美玉村段堤线长堤防结构采用直墙式埋石混凝土结构,**堤防477m,其中左岸239m,右岸238m。 |
| 未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未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生产区实施围挡外,该生产区的堆料区要实施严格的苫盖措施,同时加强作业区内的洒水降尘,增加洒水频次。此外,还需对拌合点实施围挡。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噪声影响主要通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注重施工机械的选用和维护、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生产废水建立简易沉淀池10个,每个池子的容积均为1.5×2.0×1.0m3,小型隔油池10个,每个池子的容积均为1.5×2.0×1.0m3,每段堤防的基坑废水,设置沉淀池3个,每个池子的容积均为2.0×2.0×2.0m3。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降尘、堆料封闭遮盖、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采取优质燃料等措施降低对大气影响;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并限速。 施工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清理,做好迹地恢复工作。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理人员教育。 |
| 未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对工程河段的水体产生污染。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并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区域内应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规定运输线路,严格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动植物的影响;施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置,杜绝垃圾乱弃乱置。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人员保护生物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 管理,坚决杜绝保护区内的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同时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的认识,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盗伐、偷猎、捕杀,同时设置宣传牌;在种植间隙期对河道施工,加快进度、缩短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3、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屋既有旱厕收集,用于项目区草地施肥利用,禁止外排。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集中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区无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分布; 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中,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4、植被保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将对表层土壤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表层土壤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植物种子、块根、块茎等繁殖体,是可利用的宝贵**,所以在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区,要实现土壤的剥离和保存,施工时要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用于植被恢复的种植土。另外,施工期间对陆生生态的干扰主要指因施工人员进驻和机械挖掘或填筑过程,可能影响或破坏草地植被及陆栖动物。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施工区域的植被,严格按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严禁砍伐或毁坏施工区的林木,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增强林木的保护意识; ②对项目占用的林地和草地占用前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其表面进行洒水,并采取苫盖措施,待工程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 ③施工必须在施工场地进行,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植被,不得随意侵占周围土地,减小施工范围,选择植被覆盖度低的区域作为车辆运输线路及土石料场; ④设立警示标牌,防止施工机械进入农田和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农田; ⑤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人为砍伐附近农林木作为土木施工材料或用作炊事燃料源; ⑥临时施工场地,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草皮移植; ⑦对土石料场和生活垃圾堆置场采取洒水和覆盖苫布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 5、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措施 (1)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 ①项目设计阶段应合理科学地选择堆放区域,并对堆放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堆放,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增加土石方临时堆场的生态影响范围。②施工期根据土石方实际情况采用临时苫盖及截排水沟措施,在堆放时,尽量减小占地,堆放于河道两侧,不得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路,大雨,大风天气严禁取土作业,降低取土扬尘及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③土石方按层序堆放压实,定期对土石方进行压实**整,以便后期生态恢复,减少植被的影响。④项目土石方临时堆放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堆放要求合理堆放,严禁随意乱堆乱放,造成生态破坏,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至使用区域,避免开挖土石方长期堆放,减少水土流失及堆放扬尘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⑤施工时土石方按层序及时回填、压实,对边坡进行削坡,然后采取绿化方式以恢复植被,以保护环境。⑥对土石方回填区播撒草籽进行绿化,草籽需选用根系发达茎矮叶茂且适于本地区成活多年生草种,播撒草籽含量每平方米不小于15g,播撒草籽后必须定期洒水以保证成活率。 (2)施工场地的恢复措施 ①项目设计阶段应合理科学地选择施工场地,并对施工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施工。②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施工场地应进行植被恢复,草籽需选用根系发达茎矮叶茂且适于本地区成活多年生草种,播撒草籽含量每平方米不小于15g,播撒草籽后必须定期洒水以保证成活率。 6、景观影响缓解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布置,施工营地用彩钢板封隔,形成一定高度的防护隔离屏幕,可减轻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建筑料全部回填,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 施工期对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管理,没有对工程河段的水体产生污染;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了施工活动区,并对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区域内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按规定运输线路,严格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动植物的影响;施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置,未乱弃乱置;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人员保护生物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保护区内的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加强草原火灾的防控。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认识,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已落实 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没有发生盗伐、偷猎、捕杀等现象,同时设置有宣传牌;在种植间隙期对河道施工,加快进度、缩短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没有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3、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已落实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屋既有旱厕收集,用于项目区草地施肥利用,禁止外排。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集中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区无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分布; 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中,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4、植被保护措施已落实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区,对有表土的土壤的剥离和保存,施工时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并采取拦挡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用于植被恢复的种植土。施工过程中,已尽量保护施工区域的植被,严格按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未砍伐或毁坏施工区的林木,对施工人员加强了教育,增强林木的保护意识;对项目占用的林地和草地占用时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并对其表面进行洒水,并采取防尘网遮盖措施,待工程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施工在施工场地进行,没有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植被,没有随意侵占周围土地,减小施工范围,选择植被覆盖度低的区域作为车辆运输线路及土石料场;施工区域设有警示标牌,防止施工机械进入农田和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农田;在施工期间应未发生人为砍伐附近农林木作为土木施工材料或用作炊事燃料源;临时施工场地,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表土回铺;对土石料场和生活垃圾堆置场采取洒水和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 5、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措施已落实 (1)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合理科学地选择堆放区域,并对堆放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堆放,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增加土石方临时堆场的生态影响范围。施工期根据土石方实际情况采用临时防尘网遮盖及截排水沟措施,在堆放时,尽量减小占地,堆放于河道两侧,不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路,大雨,大风天气未挖土作业,降低挖土扬尘及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土石方按层序堆放压实,定期对土石方进行压实**整,以便后期生态恢复,减少植被的影响。项目土石方临时堆放时,严格按照相关堆放要求合理堆放,不随意乱堆乱放,造成生态破坏,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至使用区域,避免开挖土石方长期堆放,减少水土流失及堆放扬尘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时土石方按层序及时回填、压实,对边坡进行削坡,然后采取绿化方式以恢复植被,以保护环境。 (2)施工场地的恢复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合理科学地选择施工场地,并对施工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施工场地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6、景观影响缓解措施已落实 施工场地用彩钢板封隔,形成一定高度的防护隔离屏幕,减轻了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建筑料全部回填,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 |
| 未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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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沉淀池 | 无 |
| 1 | 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 | 无 |
| 1 | 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减速行驶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 | 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减速行驶 | 无 |
| 1 | 无 | 无 |
| 1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各村生活垃圾转运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钢筋边****收购站;散落的块石等可用于工程回填平整;拆除建筑垃圾和其他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土方石 项目工程开挖产生土方石就近用于回填。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各村生活垃圾转运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钢筋边****收购站;散落的块石等可用于工程回填平整;拆除建筑垃圾和其他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土方石 项目工程开挖产生土方石就近用于回填。 |
| 1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各村生活垃圾转运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钢筋边****收购站;散落的块石等可用于工程回填平整;拆除建筑垃圾和其他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土方石 项目工程开挖产生土方石就近用于回填。 |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 施工期对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管理,没有对工程河段的水体产生污染;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了施工活动区,并对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区域内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按规定运输线路,严格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动植物的影响;施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置,未乱弃乱置;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人员保护生物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保护区内的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加强草原火灾的防控。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认识,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已落实 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没有发生盗伐、偷猎、捕杀等现象,同时设置有宣传牌;在种植间隙期对河道施工,加快进度、缩短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没有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3、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已落实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屋既有旱厕收集,用于项目区草地施肥利用,禁止外排。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集中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区无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分布; 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中,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4、植被保护措施已落实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区,对有表土的土壤的剥离和保存,施工时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并采取拦挡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用于植被恢复的种植土。施工过程中,已尽量保护施工区域的植被,严格按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未砍伐或毁坏施工区的林木,对施工人员加强了教育,增强林木的保护意识;对项目占用的林地和草地占用时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并对其表面进行洒水,并采取防尘网遮盖措施,待工程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施工在施工场地进行,没有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植被,没有随意侵占周围土地,减小施工范围,选择植被覆盖度低的区域作为车辆运输线路及土石料场;施工区域设有警示标牌,防止施工机械进入农田和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农田;在施工期间应未发生人为砍伐附近农林木作为土木施工材料或用作炊事燃料源;临时施工场地,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表土回铺;对土石料场和生活垃圾堆置场采取洒水和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 5、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措施已落实 (1)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合理科学地选择堆放区域,并对堆放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堆放,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增加土石方临时堆场的生态影响范围。施工期根据土石方实际情况采用临时防尘网遮盖及截排水沟措施,在堆放时,尽量减小占地,堆放于河道两侧,不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路,大雨,大风天气未挖土作业,降低挖土扬尘及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土石方按层序堆放压实,定期对土石方进行压实**整,以便后期生态恢复,减少植被的影响。项目土石方临时堆放时,严格按照相关堆放要求合理堆放,不随意乱堆乱放,造成生态破坏,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至使用区域,避免开挖土石方长期堆放,减少水土流失及堆放扬尘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时土石方按层序及时回填、压实,对边坡进行削坡,然后采取绿化方式以恢复植被,以保护环境。 (2)施工场地的恢复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合理科学地选择施工场地,并对施工区域边界进行严格划分标记,避免施工期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施工场地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6、景观影响缓解措施已落实 施工场地用彩钢板封隔,形成一定高度的防护隔离屏幕,减轻了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建筑料全部回填,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 |
| 1 | 无 | 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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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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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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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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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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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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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