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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73169N | 建设单位法人:刘道根 |
| 刘崇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清****开发区 |
| ******开发区嘉福工业园嘉顺路11号A、B、C栋 |
| ****年加工100万米布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9-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830-C1830-服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3.101111 纬度: 23.512500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9 |
| 清高审批环表〔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73169N001W |
| 2025-06-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7316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373169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5-10 |
| 2025-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0 |
| 2025-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company/276.html |
| 改扩建。年加工100万米布料(布料颜色印花加工4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一期年加工80万米布料(布料颜色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 |
| 本项目属于一期验收,验收内容为A1、A2、A4、B4、C1、C2、C3、C4印花车间,A3、B1、B2、B3印花车间均为空置车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100万米布料(布料颜色印花加工4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加工80万米布料(布料颜色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 |
| 本项目属于一期验收,验收内容为A1、A2、A4、B4、C1、C2、C3、C4印花车间,A3、B1、B2、B3印花车间均为空置车间。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100万米布料,一期实际生产能力为年加工80万米布料。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属于增大3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从事棉麻化纤布料的印花加工,主要是以布料(棉布、麻布、化纤布)、水性油墨、烫金纸为原材料进行印花加工。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布料(棉布、麻布、化纤布)、水性油墨、烫金纸,主要生产设备为手工印刷台板、椭圆机、白墨机、数码打印机、圆网印花机、平网印花机、烫金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松卷—印花—烫金—烘干—复卷”,年加工布料100万米(布料颜色印花加工4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3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棉麻化纤布料的印花加工,主要是以布料(棉布、麻布、化纤布)、水性油墨、烫金纸为原材料进行印花加工。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布料(棉布、麻布、化纤布)、水性油墨、烫金纸,主要生产设备为手工印刷台板、椭圆机、白墨机、数码打印机、圆网印花机、平网印花机、烫金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松卷—印花—烫金—烘干—复卷”,一期年加工80万米布料(布料颜色印花加工30万米、布料立体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布料图案印花加工25万米)。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印花车间废气经车间整体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12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12)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12)排放。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A栋、B栋、C栋各配设额1根25m高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13~DA015)排放。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为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1257t/a、NOX 0.0168t/a。 废水: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TW001)(采用“A/O”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园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本项目洗板****处理站(TW002)(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生物接触”工艺)处理达标后,暂存于1个100m3的回用水池中,回用于各印花车间的洗板工序,不外排。 本项目喷淋废水定期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当作危险废物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调色添加水以水蒸气的形式蒸发。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布料印花加工边角料****公司处理。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公司回收处理。 本项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渣、喷淋废水、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的A3、B1、B2、B3印花车间均为空置车间,故尚未配设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将A1、A2印花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共同汇入1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A4、B4印花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共同汇入1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C1印花车间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达标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C2印花车间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达标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C3、C4印花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共同汇入1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达标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对应印花车间的废气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 废水: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TW001)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洗板废水经****处理站(TW002)(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生物接触”工艺)处理达标后,暂存于1个100m3的回用水池中,回用于各印花车间的洗板工序,不外排。 本项目喷淋废水定期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当作危险废物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市****公司) 本项目调色添加水以水蒸气的形式蒸发。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布料印花加工边角料****公司处理。本项目污泥交由有能力的回收单位处理。(**焕达****公司) 本项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渣、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市****公司) |
| 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的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增加。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本项目印花车间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本项目印花车间废气处理措施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的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增加。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均为主要排放口。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对应印花车间的废气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故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措施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的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的种类,不会新增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TW001)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故本项目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泥产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处理站产生污泥不属于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厅关于“水性油墨印刷产生的清洗墨辊废水,经过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污泥是否为危废”的答复。****处理站产生污泥不属于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故本项目污泥当作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经收集后交由有能力的回收单位处理(**焕达****公司)。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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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92 | 0 | 0 | 0 | 0 | 0.292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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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907 | 0.1257 | 0 | 0 | 0.091 | 0.091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 | |
| 2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生物接触”工艺)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值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生物接触”工艺)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洗板****处理站(TW002)(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生物接触”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值后,暂存于1个100m3的回用水池中,回用于各印花车间的洗板工序,不外排。 |
| 1 | 5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的平板印刷方式中的第II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25m高排气筒标准值;天然气燃****生态环境厅、****委员会、****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和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标准 | 5套“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印花车间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5)处理,VOCs能够达到**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的平板印刷方式中的第II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25m高排气筒标准值后,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生态环境厅、****委员会、****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和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标准,经对应印花车间的废气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隔声、减振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的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布料印花加工边角料收****公司回收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更换后喷淋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布料印花加工边角料****公司处理。本项目污泥交由有能力的回收单位处理。(**焕达****公司) 本项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渣、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市****公司)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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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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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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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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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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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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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