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流无人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须知表-投标报价 与相关费用 |
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单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包括货款、标准附件、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平台服务费150元/标段/家次。标书代写 4、“浙企采”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中标后“浙企采”平台将对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浙企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的《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成交供应商须在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浙企采”系统中“成交单位缴费信息”缴纳情况显示“已缴纳”即为成交供应商完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
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单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包括货款、标准附件、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平台服务费150元/标段/家次。标书代写 4、“浙企采”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中标后“浙企采”平台将对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浙企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的《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成交供应商须在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浙企采”系统中“成交单位缴费信息”缴纳情况显示“已缴纳”即为成交供应商完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5、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一次性收费750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5992 收 款 人:****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事项: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嵊**菜园镇**路96号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传真:0580-****928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情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928
质疑联系人:李云飞
质疑联系方式:05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