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渔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拆解船项目

审批
辽宁-营口-盖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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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897743J**
赵宏杰******市
**省**市**市沙岗镇田崴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拆解船项目****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C3736-C3736-船舶拆除
******市 ******市
经度:122.193611 纬度: 40.375278****审批局
2024-08-05
盖行审发〔2024〕62号912********897743J001Q
2021-09-23500
6****
912********897743J****
912********897743J**市****公司
****0113MA0P51958J2025-05-01
2025-06-272025-07-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7Gjdf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拆解量为40艘,其中中小型木质渔船20艘,大中型钢铁船20艘。年拆解量为40艘,其中中小型木质渔船20艘,大中型钢铁船20艘。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进场前准备+勘验+制定废船拆解工艺+进港池+预处理+全船清洁+船舶拆解+场地清理进场前准备+勘验+制定废船拆解工艺+进港池+预处理+全船清洁+船舶拆解+场地清理
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污水处理站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发生变动,验收阶段地面不进行冲洗,滴落油污采用抹布擦除,不产生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728 0 0 0 0 0.173 0
0.83 0 0 0 0 0.83 0
0.33 0 0 0 0 0.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1.65 0.145 0 0 0 1.795 0.145 /
1.19 0.0104 0 0 0 1.2 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标准,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验收阶段地面不进行冲洗,滴落油污采用抹布擦除,不产生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危险废物贮存库有组织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3~4.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 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田崴村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 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在52~54dB(A)之间,夜间在42~4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田崴村昼间噪声50dB(A),夜间噪声在40~41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木材、钢材及碎料、玻璃、保温材料、有色金属及碎料、电线电缆、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发电机组设备急救设备、其他家具及生活设施、压舱水泥等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暂存于物料存储区,作为拆解产品定期外售,物料储存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其他不可利用部分包括碎木渣、碎琉璃、碎塑料等无回收利用价值,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船****回收部分(废油、废空调制冷剂、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含汞灯管、废电池、废含油抹布、漆渣、废油箱、****处理站产生的油污、污泥、废活性炭,全部采用专用密封容器盛装,集中收集至危废储存库,做好标识分类存放,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外排,危废处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木材、钢材及碎料、玻璃、保温材料、有色金属及碎料、电线电缆、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发电机组设备急救设备、其他家具及生活设施、压舱水泥等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暂存于物料存储区,作为拆解产品定期外售,物料储存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其他不可利用部分包括碎木渣、碎琉璃、碎塑料等无回收利用价值,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船****回收部分(废油、废空调制冷剂、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含汞灯管、废电池、废含油抹布、漆渣、废油箱、****处理站产生的油污、污泥、废活性炭,全部采用专用密封容器盛装,集中收集至危废储存库,做好标识分类存放,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外排,危废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编制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10881-2025-005-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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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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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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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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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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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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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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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