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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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717-000002-2 | ||
| 其他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 |
|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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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8月13日 |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58页,与招标文件第92页关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我司在查阅《**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 监测》招标文件中,发现如下疑问,请核实:招标文件第58页,“附件二: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中,第1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岩土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这一条与招标文件第92页表“2.其他管理人员(5.0分)”中(1)人员类型:技术负责人(1人)中,“……具有岩土或测量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相矛盾,请明确是否可以提供“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附:相关条款文件截图
答:可以。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二: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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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
1.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 |
| 地址:****西座四楼 |
地址:**市禅**季华六路11****中心1602 |
| 联系人:曾工 |
联系人:张工、陈工 |
| 联系方式:0757-****6885 |
联系方式:0757-****6408、150****4316 |
| 2024年07月28日 |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