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镇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审批
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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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28
公文时效
**河县城镇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8 16:39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关于《**河县城镇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县城镇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项目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涉及区域居民44271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供水管网171128米,全部采用PE给水管,更换智能水表12311块,**水表/阀门仪表井974座、分水器974个;加压泵站监控系统改造1项,挖土方量206712立方米,破除并恢复沥青路面13015平方米,水泥路面52061平方米;建设智慧水务平台配套相关设备设施等。

3、服务地点:**河县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招标人委托,提供该项目招标前期咨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编制及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示、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备案资料、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相应服务工作,为该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高质量、高效率招标代理服务。确保招标项目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期: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次招标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上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以上查询应当提供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查询记录截图。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请申请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参与比选活动的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方式及要求

1、递交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4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装订要求:纸质版签字盖章资料,一正一副牢固装订成册。

3、递交地点:****

(二)其他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真实、准确、完整地递交有关证明资料,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证据证明其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即刻取消比选资格并且以后不得参与我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

五、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地址:**自治区**市**河县**镇**街93号

联系人:石钊

电 话:134****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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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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