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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拟用途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地块,应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公路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虞路口东侧商住地块位于**莘州街道武阳街以南,莘阳路以西,虞舜新苑以东,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676121°E,36.219301°N,调查地块面积51294平方米(约76.941亩)。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