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2016挂)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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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E〔2025〕042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2016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E〔2025〕042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2016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张)地挂呈字[2025]第3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2016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塘桥镇横泾村、妙桥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3272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0767公顷,合计0.4039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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