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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保障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精神,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112家企业拨付普惠性稳岗返还,现将拟可享受此项返还的单位及补贴金额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902,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市2025年度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拟拨付情况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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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