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
二、实施主体单位:****社会保障局。
三、事项设定依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2〕23 号)。
四、办理对象及条件: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含)以上,生产经营总体平稳;近年来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无拖欠工资、非法用工、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无尚未解决的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车间管理等制度健全。认定对象:在我县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热心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帮扶车间、基地、产业园、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服务机构等经营主体。县级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除满足基础条件外,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不少于 10 人,依法签订 6 个月(含)以上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 3 个月(含)以上。****基地认定条件:除满足基础条件外,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企业不少于 20 人、产业园不少于 60 人。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人力**服务单****基地的,还需每年推荐三类人员就业 200 人以上,且协助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补助标准:被认定为县级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分别给予 0.5 万元、1.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办理流程:1.申报。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申****基地)的申请。2.初审。申报就业帮扶车间的,由镇(街)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核验,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并报县级人社部门;****基地的,镇(街)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核验,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并报市人社局。3.复审。申报就业帮扶车间的,由县人社局根据上报的初审结果,通过审核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复审;****基地的,市人社局根据上报的审核结果,通过审核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复审。4.公示。经复审符合条件的,****政府或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5.认定。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局下文认定、授牌。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基地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转报省人社厅备案。
七、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报县级就业帮扶车间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表、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吸纳三类人员连续 3 ****银行流水或员工亲笔签字的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吸纳三类人员依法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务协议、企业内外景照片各一张。
****基地需提供以下资料:****基地申报表、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吸纳三类人员连续6****银行流水或员工亲笔签字的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吸纳三类人员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吸纳三类人员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内外景照片各一张,另就业登记实行内部核查。
注:企业经营许可证明:******社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多证合一”的,另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工车间、加****社区)的经营证明材料;个体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种养大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协议),****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材料。
八、办理结果:县人社局下发认定文件。
九、送达方式:****银行划拨到企业对公账户。
十、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就业局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216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