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市**区西江路口东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9.****628°、北纬24.****695°,占地面积约为19878.27平方米,合约29.82亩。调查地块原利用类型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目前调查地块拟规划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附件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位于**市**区西江路口**街道,征收前地块东北部原为**市邮政局西江投递部,西南****总厂生活1区,2017年征收后,2018年进行场地拆除平整,一直闲置至今,期间场地大****停车场及驾校训练场地等。自2017年征收拆迁后,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扰动,不涉及土方的开挖。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因此,**市龙建****公司****公司开展了燎原路东片A-1-4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为该地块的建设及使用提供依据。
调查地块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包括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访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表明:调****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征收进行场地拆除平整后,一直闲置至今,期间场地大****停车场及驾校训练场地等;地块内没有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堆填的历史,无残留的固体废物堆放和填埋。地块西南面450m处的加油站及东南面500处的一汽柳特,经过污染识别,加油站及一汽柳特基本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调查地块没有受到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相关记录,地块内的日常活动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影响。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