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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8 18:02
******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审批******基地项目(一期)(7#厂房-12#厂房、13#****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市**镇石埠村,地块东侧为纬十路,南侧为经十三路,西侧、北侧为现状空地。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40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73761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644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7日,公示地点项目施工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政府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9270(****)
****2001****政府)
公示详见:****政府网
项目施工现场
兰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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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