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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项目名称:**区农村义务****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8月1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标书代写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区银滩镇禾塘新村E10-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9-****970
| **** 2025年7月29日 |
****公司 2025年7月29日 |
附件信息:
预公示 **区农村义务****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pdf (514.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