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办理结果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发文日期: | 2025-07-29 09:57 | |
| 关于《**户外亲子综合体游乐园及配套用房项目中的配套用房规划建筑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 ||
该项目位于人民东路与学士路交叉口(五千年文博园天**侧),**户外亲子综合体游乐园及配套用房项目中的配套用房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县资规委会2024年度第十三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考虑不足、为了项目满足消防要求、供电部门要求及在后期运营中更好的使用,现提出方案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在地块北侧新增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为274.55 平方米(不计容)。
2.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在东侧新增箱变、柴油发电机总占地面积 90.75 平方米。
3.在建筑东侧新增3.6*3.8米餐梯(电梯),占地面积13.6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54.72 平方米。
4.原方案配套用房南侧为台阶,拟调整为坡道,内部形成环状道路。
以上调整需要对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位置及绿地相应的调整,总建筑面积由原7828.19平方米调整为8171.1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7808.92调整为7878.84平方米,容积率由原1.16调整为1.17(≤2.5),建筑密度由原22.02%调整为23.13%(≤45%),绿地率由原35.1%调整为35%(≥35%),调整后车位数量不变,非机动车增加3个。以上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项目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规划局信息公开网及项目现场
公示期: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 ****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 0556-****256,邮箱:****@163.com
地 址:**县晋熙镇建设路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