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草稿)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4〕123号)、****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豫财贸〔2024〕138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使用好提前下达**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9万元,第二批资金50万元(豫财贸〔2025〕34号),共计559万元。为加速****养殖场转型升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使用计划
****猪场**、改建圈舍补助,计划投资280万元;
****猪场设备升级,计划投资250万元;
(三)防疫服务费,计划投入29万元。
二、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
****猪场**、改建圈舍补助实施办法
项目补助对象
**县境内2025年2月—2025年11月完成**、****养殖场。
项目具体要求
1.****养殖场:生猪养殖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写《**县2025****养殖场**、改建猪舍具体建设内容申请表》,由所属****农业农村局审查同意。
2.项目实施要求:****养殖场确定后,养殖场依据项目建设内容自筹自建,****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要求。
3.项目补助要求:
(1)生猪养殖企业**、改建需提供个人申请,养殖场简介,自然**局出具的土地证明,营业执照,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环评登记表,排污备案,乡镇政府批复,土地备案表,复耕协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照片以及资金投资结算报告等。
(2)仅做圈****养殖场,需提供个人申请,养殖场简介,营业执照,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环评登记表,排污备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照片以及资金结算报告等。
(3)修复改造圈舍屋顶的需提供个人申请,养殖场简介,营业执照,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自然**局出具的土地证明,环评登记表,排污备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照片以及资金结算报告等。
项目补助标准
猪场**、改建、修****养殖场补贴标准按照第三方结算报告,补贴金额不高于结算报告总投资额的50%。
项目验收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联合验收组,****养殖场**、改建、修复改造圈舍和屋顶猪舍进行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
项目资金拨付
****农业农村局提供资金拨付申请将项目****农业农村局账户,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补助要求****养殖场****银行账户。
****猪场设备升级补助办法
补贴设备
料线、料塔一套;液态饲喂车
项目补贴办法
1.****养殖场:生猪养殖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报送《**县关于申请料线饲喂设备奖补的请示》,由所属****农业农村局审查同意;****养殖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由所****农业农村局实地审核,按照实际存栏规模大小以此补贴,补完为止。
2.项目实施要求:生猪养殖场自动饲喂系统(料线、料塔)与液态饲喂车只能享受一种。每个享受自动饲喂系统(料线、****养殖场,料线最高补贴长度不超过100米,料线只安装圈舍内长度(不含下料支管,预留下料口间隔间距3.5米),圈舍外****养殖场自备。
设备采购方式
自动饲喂系统(料线、料塔)及液态饲喂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料线计划采购1722米,6吨料塔计划采购21座,液态饲喂车计划采购105辆。
(三)防疫服务费
搞好疫病防治是养猪业健康发展的保障,防疫服务费补贴主要用于购买消毒药、防疫器械、防疫体系建设、化验室试剂购置等。防疫服务费29万元由财****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实施结束。
三、资金项目组织管理
为切实做好2025年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领
附 件
**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永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红岩 县政协副主席、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军建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玲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音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连素云 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
侯金生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股长
****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的实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