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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修订)规定及****申请,我局将对位于鱼市镇斗溪村殿下组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确权登记。该宗地经****权籍调查,土地权属清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宗地位于鱼市镇斗溪村殿下组,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用地面积:297.62平方米。(后附宗地红线图)
(三)公告途径:**县门户网站、****政府政务公开栏、鱼市镇斗溪村政务公开栏。
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日内(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止),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属于****所有,由****依法管理使用。
联系地址:****(晃山路73号)
联系电话:074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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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