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5〕63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乔贤镇寨受村渠道防渗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以及**志锦安****公司组织专家对《**县乔贤镇寨受村渠道防渗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农村水利防洪灌溉需求,同意**县乔贤镇寨受村渠道防渗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乔贤镇寨受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防渗排灌渠4条总长5.416千米,配套附属设施拦水坝、节制闸、机耕桥、人行桥、下渠步级等。
五、项目总投资:884.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1.95万元,其他费用92.29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县乔贤镇寨受村渠道防渗工程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5年5月2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