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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自行采购程序,拟就****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谈判名称:****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三、采购机构名称: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肺功能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 9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授权代表参加需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周末顺延)
2、报名地点:****采购办
3、采购谈判联系人:庞清松
4、联系方式 (电话): 136****0755(微信同号)、0915-****336、邮箱:****@qq.com
5、报名方式:微信、邮箱、现场报名或邮寄
6、谈判文件领取:8月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6日14:30标书代写
2、谈判时间: 2025年8月6日14:30
3、谈判地点:****五楼会议室
九、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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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