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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 名称: | 关于《关于**县织篢镇大洲超限检测点项目地块的规划意见》和《关于**县织篢镇大环超限检测点项目地块的规划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
| 主题词: | |||
《关于**县织篢镇大洲超限检测点项目地块的规划意见》所涉及项目位于织篢镇大洲村,省道278北侧,地块面积为5462.22㎡;《关于**县织篢镇大环超限检测点项目地块的规划意见》所涉及项目位于织篢镇大环村,旧228国道与新228国道交界处的东北侧,地块面积为9256.80㎡。根据《******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985号)“典型县、典型镇、典型村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进行建设,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的,县级自然**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依据”的规定,且我县属于典型县,以上两个项目所在地块无控规覆盖,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因此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一款“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情形。
现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起对该规划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内容如下:
**县织篢镇大洲超限检测****交通站场用地(代码:1208),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限高≤24米,对绿地率、建筑退线不作要求,其余规划要求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阳部规〔2023〕30号)执行”。
**县织篢镇大环超限检测****交通站场用地(代码:1208),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限高≤24米,对绿地率、建筑退线不作要求,其余规划要求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阳部规〔2023〕30号)执行”。
该规划的相关内容可通****人民政府网站或联系电话(0662-****656)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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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