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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部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丽景园南九路中段市政配套工程现已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景源****公司向****申请撤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总承包单位**景源****公司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项目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向****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银行按程序办理。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张淑萍
联系电话:0578-****806
地址:**县建设路1****中心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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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