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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审批********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东发改报〔2025〕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支撑作用。同意建设********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业主
****。
四、项目名称
********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五、项目建设地点
****县平马镇庆平路194号。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的县域****中心和中心药房所需业务楼,总建筑面积为14499平方米,项目地下室面积共2474平方米,地上面积120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及业主自筹。****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