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涌(广云路至桃园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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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0714-0000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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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涌(广云路至桃园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涌(广云路至桃园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 招标公告工期(交货期)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30 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招标文件第57页:“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及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3 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如下图所示 提问:请问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正确时间是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2.问:招标文件第8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 设计评分细则 技术标条款内容:‘设计方案总体布局的协调性’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和各专业的协调性’编列内容”雷同。 提问:请问是否需要更正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施工合同》第五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6.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及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的第 5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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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及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
6.1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及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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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技术标”第 8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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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狮山镇 |
地址:**市**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联 系 人:杨工 |
联系人:黄茂丽 |
| 联系方式:0757-****5903 |
联系方式:0757-****1691 |
| 2025年07月29日 |
2025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