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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大道(西滨立交-仑头段)大修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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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实力要素-子要素内容中的“勘察设计方案”,由于技术建议书为暗标评审,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的“定标要素情况表”节点上传勘察设计方案。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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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07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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