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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商字〔2019〕131号)和《**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鲁商字〔2021〕81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局转报的《****服务局关于******公司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初审意见》及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依法审查。
******公司于2025年1月25****商务局批准网点规划延期,建设地址**人民路与北园路交汇口西200米**(经度116.106911、纬度34.801093),营业执照地址**省**市**园艺街道北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200米,占地1188平方米,加油机4台,现已竣工。经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查,该企业经营设施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自然**和规划、住建、应急、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批准或验收,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相关要求,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集成业务科。联系电话:****595,电子邮箱:sspjtxz@h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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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经营方式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 ******公司 | ** | 自有经营 | **人民路与北园路交汇口西200米**(经度116.106911、纬度34.801093) | 赵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