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宣传及广告等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2025—2026年宣传及广告等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宣传及广告等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址:**省**市
2.2招标范围
1.选用3家服务商。负责单批次价格低于2万元的横幅、海报、宣传画、广告牌、标示牌、生产现场各类标识等,以上制作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每家广告商轮流制作,按照各服务商的合同报价结算。
2.高于2万元及以上的单批次制作及合同清单外的项目,3家服务商在不高于合同报价的基础上,进行单次报价。最终与价格最低的广告商**。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集团****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广告制作安装的合同业绩。标书代写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公司、**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CETC(https://www.****.cn)电科招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通过“采购执行-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720-395。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7时30分(**时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10时00分-10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省**市**六路198号裕景春天2号楼(**)。标书代写
5.3因特殊情况投标文件需邮寄的,邮寄地址为**省**市**区站北六路裕景春天**前台,联系人:宋路启/192****0531(注:请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报名邮箱:****@163.com)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网址: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网站公布的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4室
电话:020-****2820-810或812或832、192****0531
电邮:****@163.com
联系人:宋工、黎工、何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新区电城镇**港大道2号
电话:0668-****912
联系人:焦工
****
****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