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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5-07-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4-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学员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4〕56号)要求,县农广校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遴选**县2024-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顶岗实习单位的公告》。经单位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评估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并报经县农广校审定,现确定以下11家单位为**县2024-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顶岗实习单位,具体名单及岗位需求公布如下:
一、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方向实习单位(6家)
1.****集团****公司
2.**县蒿咀****经济**社
3.**子午山水****公司
4.**县云上******社
5.**县太莪红****公司
6.**县老****经济**社
二、奶羊产业方向实习单位(5家)
1.**县农业****公司
2.****公司
3.合******社
4.**县牧家沟村宏晟******社
5.**县******社
三、实习期限与补贴标准
实习期限原则上为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实习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机关培训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庆市财行〔2023〕8号)规定执行:管食宿:每人每天260元、管吃不管住:每人每天200元、不管食宿:每人每天150元。补贴用于支付实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技术指导管理费用、场地租赁费、耗材费等。补贴按实习人员实际在岗天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个月,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四、有关要求
1.实习单位职责:各入选实习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申报承诺,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实习岗位。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带教考核机制,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师傅),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切实保障实习人员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约定的食宿安排。实习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实习单位务必向县农广校提交《**县2024-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顶岗实习人员花名册》及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进行备案。实习期结束后,按要求向县农广校申请实习补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学员选派与管理:县农广校将根据试点培训学员的专业方向和实习岗位需求,统一组织选派学员,并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协调工作。
3.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广校将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实习效果。对未履行承诺或管理不善的实习单位,将取消顶岗实习单位资格。
请各实习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做好接收实习学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实习工作具体启动时间及学员分配由县农广校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4-****454(**县农广校)
监督电话:0934-****762****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