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响洪甸水电有限公司3号机调速器暨1号、3号机压油罐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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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机调速器暨1号、3号机压油罐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29 】

****3号机调速器暨1号、3号机压油罐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3号机调速器暨1号、3号机压油罐更新改造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路13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00)

四、评审专家名单:朱华明,张春来,吴存响(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2、金额:0.6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204室,联系电话:0551-****20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麻埠镇响洪甸村

联系方式:0564-****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

联系方式:0551-****2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551-****2056

附件:公示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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