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美融美****公司、******公司、**联****公司作出催告决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催告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领取《催告书》书面文本。
联系人:张忠、李慧
联系电话:0512-****3517、0512-****3319
地址:****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7楼
附件:催告书.pdf
****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