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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保护厅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现将《****活性炭吸附设备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8日(一个月)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瑶
联系方式:158****211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环路与机场路交叉口东行400米**冀和汽配城D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