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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进行现场踏勘后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单盖章(现场踏勘确认单需提前自行打印),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经营打字复印服务,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设定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项目,包括任何形式代办类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经济开发区,周边商圈林立,周边小区商业氛围浓厚。现有教职工600多人,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不实行封闭管理,学生电动车保有量较多,可正常进出。去除寒暑假等假日,学生在校时间不足9个月。 十、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提供基础价格表,如需调价需提前申请。 十一、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明码标价,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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