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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区杨柳镇**村东干渠提水灌溉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
一、问:**区杨柳镇**村东干渠提水灌溉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83第4.6.10条规定:本工程建设期间,项目部所有造价文件均应由水利造价人员编制,并履行签字及执业印章加盖手续。P146备注4明确要求:应附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水建设〔2023〕156号)第四章造价管理责任条款,水利造价工程师须按规定完成注册、执业及继续教育;水利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本项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需确认是否由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需由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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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