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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南****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向我****基地认定申报材料,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认定**南****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66;邮政编码:6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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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