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盼诚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审批
贵州-贵阳-修文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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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15:45:56

2025年7月17日,****公司组织召开了《**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环评编制单位(****)、验收单位(****公司)、环境监测单位(******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设计院耿炯萍、****研究院袁浩、贵****研究院周江)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办公厅《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为********公司)。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省**市修****中心坐标为:北纬26°56’27″、东经106°42’26″,海拔高度1335m)。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9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0.2万元,占总投资额4.54%。

建设规模:年屠宰生猪45万头。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9265.28m2,总建筑面积为41304.54m2,主要建设猪待宰圈、猪屠宰车间、冷却车间、分割车间、冻结车间、冷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楼、锅炉房、洗车房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气、供水、厂区道路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厂、无害化车间等环保工程组成。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1年1月委托****对**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6月完成《**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21年7月30日获得“****环境局关于对**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1]23号)”。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项目于2024年9月13****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由于屠宰废气排放口数量、法人信息、监测频次等发生变化,企业对排污许可进行重新申请,并于2025年5月28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编号:****)。企业已于2023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了《**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7日取得“****环境局关于**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筑环排污口审〔2024〕1号)。

3、验收范围

**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关于对**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1]23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中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天然气锅炉废气:厂区燃气锅炉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待宰圈和猪粪暂存间废气:待宰圈和猪粪暂存间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收集系统及“生物除臭塔+活性炭装置净化系统(55000m3/h)”处置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氨和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③屠宰加工车间废气:屠宰加工车间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收集系统及“生物除臭塔+活性炭装置净化系统(80000m3/h)”处置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氨和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④污水处理厂废气:污水处理厂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收集系统及“生物除臭塔+活性炭装置净化系统(10000m3/h)”处置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氨和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⑤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⑥厂区已不设置无害化处理车间、UV光解设备及排气筒,无废气产生。

⑦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沼气净化后(净化主要为脱水和脱硫,沼气脱水采用汽水分离器进行脱水,产生的废水返回沼气池;脱硫采用干法脱硫,脱硫剂使用氧化铁(脱硫率90%)。沼气经过脱水、脱硫达到火炬燃烧)火炬燃烧无组织排放,净化装置位于UASB工段南侧。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保证各项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采取上述环境空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做到雨水、污水分开收集、分开输送、分开处理。现状厂区未修建初期雨水池,厂区通过设置转换井、启闭机及相应的分流管道系统对雨污水进行分流处置,厂区的****处理厂与厂区污水一起处理,后期雨水直接排放。厂区运营期主要的污水为车间消毒用水、车辆冲洗水、屠宰用水、生猪饮水、锅炉用水、员工及外来人员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等产生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氨氮执行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总磷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经管道引入葛马河排放。****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m3/d,并满足短期内污水处理量达到1500m3/d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机械粗细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初沉池+溶气气浮+UASB+4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2级生物接触氧化+除磷沉淀池+纤维盘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厂已按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对流量、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进行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非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无害化处理区域、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猪粪暂存间、肠胃内容物暂存间等。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冻结车间、冷却车间等。非防渗区为:办公、生活区、绿化区域。在项目投产后,定期对厂区各建构筑物防渗设施进行加强巡查,特别是在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如地面有气泡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泄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另外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管理,发现防渗设施破损渗漏,及时修补;及时收集清运产生的各类生产固废、危废,生活垃圾“日清日运”,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企业在正常生产及事故发生时均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可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小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项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2)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3)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4)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厂房墙体可采用隔音、吸声材料,降低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待宰、屠宰过程产生的猪粪、肠胃内容物、猪蹄壳、鬃、毛等。猪粪经干法清粪清扫收集暂存于猪粪暂存间后外运处置。肠胃内容物与****处理厂处置,****处理厂的粗细格栅、固液分离工序处置后转变为污泥,委托修******公司进行转运处置。猪毛、蹄壳经清扫并分类收集由车间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

②病死猪、不合格内脏、不合格胴体。本项目生产期间,生猪进厂后即刻进行防疫,若检疫出不合格的生猪会运至急宰隔离间,包括药物残留超标猪、病猪、疑似病猪、死猪以及不合格内脏、不合格胴体。****公司已委托**市****公司对上述病死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产品及不可食用废弃物产品按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并做好台账、出具相应的处理证明。

③污泥。本项目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委托修******公司进行转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在厂区食宿,员工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⑤危险废物。厂区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设置醒目的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标志牌,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公司已委托******公司对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废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公司出具的《****公司**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编号:YDJC[****060508]),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氨氮执行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总磷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项目排污口上游500m及下游1500m的地表水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周边2个地下水监测点(青坑水源点、洗马塘水源点)的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2、废气

根据******公司出具的《****公司**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编号:YDJC[****060508]),监测期间,

项目屠宰加工车间废气、污水处理厂废气、待宰圈及猪粪暂存间废气的氨和硫化氢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浓度限值。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氨和硫化氢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环境空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表D的相关限值要求,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噪声

根据******公司出具的《****公司**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编号:YDJC[****060508]),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①待宰、屠宰过程产生的猪粪、肠胃内容物、猪蹄壳、鬃、毛等。猪粪经干法清粪清扫收集暂存于猪粪暂存间后外运处置。肠胃内容物与****处理厂处置,****处理厂的粗细格栅、固液分离工序处置后转变为污泥,委托修******公司进行转运处置。猪毛、蹄壳经清扫并分类收集由车间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

②病死猪、不合格内脏、不合格胴体。本项目生产期间,生猪进厂后即刻进行防疫,若检疫出不合格的生猪会运至急宰隔离间,包括药物残留超标猪、病猪、疑似病猪、死猪以及不合格内脏、不合格胴体。****公司已委托**市****公司对上述病死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产品及不可食用废弃物产品按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并做好台账、出具相应的处理证明。

③污泥。本项目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委托修******公司进行转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在厂区食宿,员工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⑤危险废物。厂区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设置醒目的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标志牌,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公司已委托******公司对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废进行处置。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5、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六、整改内容

七、整改落实

八、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修**久长街道永沙路**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

联 系 人:粟友明

联系电话:152****5485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万象国际A座

联 系 人:胡文超

联系电话:182****1440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开发区沙文镇干田村高海路2266号办公楼3楼整层(301-3013)

联 系 人:何楠

联系电话:187****1511

**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

专家意见;**省畜禽肉类冷链储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