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
| 标题: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 文号: | 保建消验字〔2025〕第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07-29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保建消验字〔2025〕第9号
****液化气站: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2025年7月28****液化气站站房迁建项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马桥镇周湾村;辅助用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3米,地上建筑面积189.92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生产用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3米,地上建筑面积50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水泵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5米,地上建筑面积30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验凭字〔2025〕第9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