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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五批)分配公告
现将**省**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 7日)。如对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省****德大路116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960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63.com
****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服务中心:
按照《****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176号)文件要求,****市委****小组批复,现下达你单位**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240元,用于**市农****服务中心项目,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列“****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支出”。
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计划,在确保资**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形成实际支出,严禁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请你单位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按照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实资金使用者绩效主体责任,落实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同时,《****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德财乡指[2025]55号)文件废除。
附件:
**市农****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