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 **** ****门市**区江头北路7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 **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575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 |
| 项目主要内容: | ****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1项。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确定成交日期: | 2025年07月29日 |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 **市**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7楼 |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食堂供应、公共绿植管养、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电梯运维安全保障等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 |
| 成交金额: | 460200元 |
| 合同履约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未提高,成交供应商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延续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杨碧金 邱延清 林丽萍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林先生 0592-****575 |
| 其它: |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1)以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总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且在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者财政资金原因,合同自行终止。(4)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成交服务费:18044.8元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