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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9起网上申请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9-****3321
联系地址:****中心A区32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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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