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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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29 18:45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速洁洗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速洁洗涤厂建设项目

**省黔南州**县**镇八烂村塘上组

****

**荔梵环境****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黔南州**县**镇八烂村塘上组,地理坐标经度:107度49分45.978秒,25度21分33.275秒,属于洗染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项目租用**县**镇八烂村塘上组闲置用地,占地面积约1400m2,**1栋640m2****结构厂房****办公室)、1栋锅炉房、1栋食堂、1座240m3蓄水池,配备4台水洗机、2台烘干机、1台烫平机、1台折叠机、1台2.5蒸吨/h生物质燃料锅炉、1套软水制备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和1座100m3/d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气浮)等环保设施。建成后,本项目设计洗涤服务能力为400套/d(13.2万套/年),年洗酒店床单、被套等布草528t/a。****医院、****医疗机构布草洗涤。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的12.2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外围布置抑尘喷淋系统,土方开挖和回填时,洒水喷湿降低起尘量,加强表土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施工场地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施工场地的进出口设置车轮冲洗池,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运输车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厕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2)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轮冲洗池,洗车池旁设置沉淀池一座(5m3),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回收站综合利用,不****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2)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1台2.5蒸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食堂油烟经烟油净化器收集净化后通过食堂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处理站采用封闭设置,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场界NH3、H2S 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1座1m3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1座0.5m3隔油池预处理后)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洗涤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再生废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经1****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调节池+气浮机+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所在区域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设置隔声门窗,旋风布袋除尘器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设置于密闭厂房内,设减震基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锅炉炉渣及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3)洗涤剂空桶经企业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旧包装袋统一收集后,交废塑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4)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厂家在更换时回收利用不外排。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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