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项目需求,****电视台(现整合为****)播出我方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即**城市《天气预报》、《**天气》、《气象空间站》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属于向群众提供天气预报的公共服务项目。为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厅下发了《****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渠道和手段,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采****广播电视台(现整合为****)播出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即**城市《天气预报》、《**天气》、《气象空间站》等,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作为气象信息发布的重要媒介,收视群体广泛,是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和传播的重要渠道。********电视台后,负责市级电视频道的采编播出,拥有此类媒体**的独家经营权,其节目信号覆盖**市各行政区域,****是政府的重要宣传窗口,是发布天气预报的重要途径,播出**天气预报节目的服务,****具有独占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和桂财规〔2021〕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云景路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卢威旭
联系电话:0771-****099
联系地址:**市**区凤岭南路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091
联系地址:**市**区东葛路12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陆色
联系电话:0771-****820
联系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服务-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