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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人陈连余、陈连贵2025年07月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07月28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及公众参与性,现予以公布。
2、该工程位于大门镇大荆村,为村民陈连余、陈连贵民房拆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20.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0.71平方米,建筑层次为二层局部三层,即底层层高3.3米,二层-局部三层层高3.00米,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面(斜坡屋面≤30度,高度≤2.10m),总建筑高度为9.30米(不包括坡屋顶高度),底层室内地坪标高按原房标高5.95米为准。
3、建筑立面主要元素为底层墙体石材贴面,外墙主体颜色以审定设计图纸为准,门窗仿木纹理风格,栏杆为仿木纹栏杆,坡屋顶为青灰色瓦铺贴、一层毛面花岗岩石材贴面。
4、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230019号收回作废。
5、本公示可登录(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政府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城乡规划--规划许可查询。(联系电话:****6867)
6、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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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