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胡 威
饶远芝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改造饶峰**河坝段河堤的建议》“建议由县水利部门牵头对此段****社区西河坝段)进行巩固、加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西河坝段即草莓市场外区域面积约250亩,位于饶峰河左岸,****社区所辖,****政府批准的《**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堡子段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为县城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娱乐康体用地(后期在国土规划“三调”工作中是否对该宗土地用途进行了调整需进一步核实)。**县城是一个洪水灾害频发的城镇,洪水威胁主要来自于汉江和饶峰河。饶峰河通过2005年的治理,大部分布置有农田防护护岸工程,但当时的防洪标准较低,为防冲不防淹的型式,仅能抵御汉江、饶峰河2~5年一遇洪水。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为了助力全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防洪体系,提升城镇防洪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在完成“汉江**县**镇杨柳防护区(右岸)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前期的同时,又积极向省市争取了左岸即“汉江**县**镇杨柳防护区(左岸)堡子段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要求,若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则该段防洪标准不低于汉江20年一遇洪水标准。按照建设管理程序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查工作,取得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农经〔2023〕105号)。拟建工程建设规模为:****车站,下至珍珠河大桥,综合治理河道长1.22km,防护工程总长1643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配套支沟(**)排洪沟治理150米,配置7米宽巡堤路1.55公里,排涝工程,完善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对项目中存在的“**口住户低于防洪标准条件的水位”“抬高现状**桥桥面高程”****政府,请求协调相关部门抬高**桥及“秦巴大道”路基标高达到城市防洪标准。
项目报建需开展初步设计,落实建设用地保障和解决上述问题。
项目建成后,使堡子防护区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适**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为**人民生产生活**城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感保障;解决堡子段的内涝问题,保证防洪安全;将最大化利用土地,进一步美化河湖、水岸环境,****社区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为打造全域旅游品牌提供条件。
项目工程占地107.05亩,其中永久占地96.56亩,临时占地10.5亩,存在涉及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的制约,需要社会各界和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力,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要保障建设用地,保持良好的社会环境,争取尽快把群众最关心的、最迫切的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水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并请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强 09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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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