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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日期:|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2-01-19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1月18日,****对我县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以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为重点、以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核心,分别对我县冬春救助工作组织实施推进落实、资金档案要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宏村镇、碧阳镇两个镇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资金分配文件、公示材料、救助花名册。随后抽查了碧阳镇丰梧村,检查了村两委扩大会议记录、群众个人申请材料、村级公示材料、救助花名册等工作台账。
此次督查,督查组对我县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救助主体,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发放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1月20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情况发生,要让受灾困难群****政府的关心,确保温暖过冬。二是建好工作台账,做到资料齐全、填报规范、手续完备、账款相符、可查可考。三是做好应急准备,当前正值雪灾、低温冰冷冻等自然灾害高发频发时节,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处置,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